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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發布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發牌制度過渡安排通函
2023-06-01 11:30
簡介6月1日消息,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發布有關專為虛擬資產交易平臺而設的全新發牌制度的過渡安排的通函,過渡安排旨在為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前正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且已準備好遵守證監會的準則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提供合理足夠的時間,以便它們申領牌照及檢視并修訂其系統與監控措施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從而符合適用的法律及監管規定。無意申領牌照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應著手以有序方式結束業務。 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前正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并設有具意義且實質的業務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可在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期間內(即由 2023 年 6 月 1 日起計首 12 個月內),依據不違反安排繼續于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而不會違反《打擊洗錢條例》下的發牌規定。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必須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前已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方有資格參與過渡安排。
6月1日消息,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發布有關專為虛擬資產交易平臺而設的全新發牌制度的過渡安排的通函,過渡安排旨在為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前正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且已準備好遵守證監會的準則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提供合理足夠的時間,以便它們申領牌照及檢視并修訂其系統與監控措施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從而符合適用的法律及監管規定。無意申領牌照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應著手以有序方式結束業務。
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前正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并設有具意義且實質的業務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可在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期間內(即由 2023 年 6 月 1 日起計首 12 個月內),依據不違反安排繼續于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而不會違反《打擊洗錢條例》下的發牌規定。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必須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前已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方有資格參與過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