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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法院:虛擬貨幣借款糾紛不屬民事訴訟受理范圍
2023-10-10 19:10
簡介10月10日消息,南昌高新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原告小明(化名)訴稱,2021年4月,被告小剛(化名)以炒USDT幣為由向其借款,并稱承諾六個月之內保證還清原告的借款。而后小明將人民幣55萬余元兌換成8萬余枚USDT幣向小剛提供借款。但約定時間過后,小剛未依約還款,小明遂向法院提起訴訟。本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原告小明起訴時未能證明本案所涉USDT泰達幣是依法公開發行的貨幣,故不具有法償性。由此引發的訴訟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 一審裁定,駁回原告小明的起訴。小明不服,于是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最終,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10月10日消息,南昌高新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原告小明(化名)訴稱,2021年4月,被告小剛(化名)以炒USDT幣為由向其借款,并稱承諾六個月之內保證還清原告的借款。而后小明將人民幣55萬余元兌換成8萬余枚USDT幣向小剛提供借款。但約定時間過后,小剛未依約還款,小明遂向法院提起訴訟。本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原告小明起訴時未能證明本案所涉USDT泰達幣是依法公開發行的貨幣,故不具有法償性。由此引發的訴訟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
一審裁定,駁回原告小明的起訴。小明不服,于是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最終,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