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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比特幣等虛擬數字貨幣不屬于金融財產范疇
2023-09-25 00:40
簡介據報道,2023年8月25日,山東省財政廳等17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罰沒物品處置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從法的位階上來講,屬于地方政府規章。 劉揚律師針對其中涉及虛擬貨幣的部分單獨列出來并進行逐一分析?!锻ㄖ返谌鶙l明確:“執法機關依法罰沒的預付卡以及虛擬貨幣,可與發行該預付卡及虛擬貨幣的商戶進行協商,由該商戶出價回收,回收價格由雙方商定,原則上不低于該虛擬貨幣、預付卡面值或余額的80%,雙方簽訂回收協議。” 律師更愿意相信,該《通知》所提及的虛擬貨幣,仍是以Q幣、抖幣為代表的有境內發行主體的、強中心化的虛擬貨幣。比特幣等虛擬數字貨幣是否屬于該范疇?律師認為按照我國現有法律規定,比特幣等虛擬數字貨幣不屬于金融財產范疇,故不符合先行處置的條件。
據報道,2023年8月25日,山東省財政廳等17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罰沒物品處置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從法的位階上來講,屬于地方政府規章。
劉揚律師針對其中涉及虛擬貨幣的部分單獨列出來并進行逐一分析。《通知》第三十六條明確:“執法機關依法罰沒的預付卡以及虛擬貨幣,可與發行該預付卡及虛擬貨幣的商戶進行協商,由該商戶出價回收,回收價格由雙方商定,原則上不低于該虛擬貨幣、預付卡面值或余額的80%,雙方簽訂回收協議。”
律師更愿意相信,該《通知》所提及的虛擬貨幣,仍是以Q幣、抖幣為代表的有境內發行主體的、強中心化的虛擬貨幣。比特幣等虛擬數字貨幣是否屬于該范疇?律師認為按照我國現有法律規定,比特幣等虛擬數字貨幣不屬于金融財產范疇,故不符合先行處置的條件。